跳到正文

Hitachi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关于专利侵权诉讼

  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下條 哲司/以下简称: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及其集团公司日立金融设备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对大韩民国的现金自动交易装置(ATM)制造、销售企业Nautilus Hyosung Inc.(以下简称:NH公司)以及中国的ATM制造、销售企业北京晓星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已就其侵犯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拥有的ATM纸币循环装置相关的中国专利一事,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停止在中国境内销售及制造NH公司的ATM,并赔偿损失等。法院于2014年11月15日受理本案。

  纸币循环装置是ATM等现金处理机的主要模块,其具备在高速传送存入的纸币的同时瞬间识别,并根据纸币的金额、状态进行分类、收纳,同时将收纳的纸币用于取款的功能。

  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于20世纪80年代将搭载了纸币循环装置的ATM(以下简称:循环式ATM)产品化,其后于2000年开发出对应各国、各地区纸币的纸币循环装置,并在全球推广。这种能切实让多币种的纸币进行循环的纸币传送技术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用户的好评,我公司也因此在循环式ATM市场中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

  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今后也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他人尊重我公司知识产权,在判断我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 时,将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保护。

2014年12月22日
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株式会社
日立金融设备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更新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