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集团各家企业
正在为实现更加充实的企业管理而努力。
日立认为,只有实现经营迅速化和效率化的飞跃,
才能不辜负利益相关人对企业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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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强化 |
日立制作所作为委员会设置型公司*1,一直致力于机动业务执行和监督机能的强化。通过聘请社外取缔役提高经营监督的实效性,同时赋予执行役更大权限,以确保实现经营决策的迅速化。
另外,集团整体将通过构筑内部统一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的统一管理,努力实现经营的效率化,争取得到股东、投资人以及各位的更大的信任。
以整个集团的总公司功能作为目标,制定有关环保、守法、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监察等方面的行动指南,在推进内部监察的同时,通过与利益相关人的交流来不断提高企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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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设置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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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定基本的经营方针并选派执行役,执行役负责公司业务的执行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这种体制称为企业管理体制。在日立集团中,包括日立制作所在内共有15
家上市企业转变成了委员会设置型公司。 |
日立制作所是美国企业改革法(SOX法)对象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登录企业。内部统一管理体制的构筑和延续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时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日立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业务框架的整理、检查以及可视化操作,重新构筑了内部统一管理体制,力求提高业务的整体透明度和可信性,并以此来实现经营基础的强化。
日立是多家企业集团的集合体,包括内部统一管理的完善和运用在内,日立采取的是各企业集团各自承担责任的体制。需要完善内部统一管理体制的对象为日立制作所和大约250家(含日本以外90家)集团公司,所有对象企业都要依据共同的准则进行业务修订、文档化以及内部统管的有效性评价。评价结果将按企业集团进行汇总,并与宣誓书一起汇报给日立制作所……